福临门全能理财保险计划(2014)
产品详情
- 保险期限: 至80周岁
- 缴费方式:
- 投保年龄: 0-55周岁
保障范围
| 保障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身故保险金 | 一、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,我们将在扣除已给付的年金后向您无息返还 已交保险费,同时合同终止。 二、若因意外伤害,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,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, 同时合同终止: (一) 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; (二) 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。 |
| 年金 | 一、若自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仍生存,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 15%给付一次年金。 二、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59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,若在每第二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,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保险 金额的 15%给付一次年金。 三、自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,若在任一保单周 年日零时仍生存,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 15%给付一次 年金。 |
| 全残保险金 | 一、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,我们将在扣除已给付的年金后向您无息返还 已交保险费,同时合同终止。 二、若因意外伤害,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,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, 同时合同终止: (一) 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; (二) 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。 |
| 满期保险金 |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,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,同时合 同终止。 |
投保须知
投保年龄:
0-55周岁
保障期限: 至80周岁
保障期限: 至80周岁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