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夏福临门全能保险产品计划(如意版)
产品详情
- 保险期限: 终身
- 缴费方式:
- 投保年龄: 0-70周岁
保障范围
| 保障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生存年金 |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,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,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年金。 |
|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| 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取大给付。 |
|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| 为满足条件者豁免自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,同时保险合同继续有效。 |
投保须知
投保年龄:
0-70周岁
保障期限: 终身
保障期限: 终身
责任免除
因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:
(二)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(三)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(四)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;
(五)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(六)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(七)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
二、发生上述第(一)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,本合同终止,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,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三、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,本合同终止,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