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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所属机构: 瑞众人寿
  • 所在地区: 陕西省西安市
  • 联系方式:4008-454-1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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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青藤两全保险

产品详情

  • 保险期限: 与保险公司约定
  • 缴费方式:
  • 投保年龄: 0-55周岁

保障范围

保障项目 说明
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本合同期满,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年度数的120%给付满期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。
意外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,保险公司按合同意外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。
全残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,保险公司按合同意外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。
疾病身故保险金 因疾病导致身故,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交费年度数的160%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。

投保须知

投保年龄: 0-55周岁
保障期限: 与保险公司约定

责任免除

一、因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、疾病全残保险金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:


(一) 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
 

(二) 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
 

(三)  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
 

(四)  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;

 

(五)  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
 

(六)  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
 

(七)  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;

 

(八)  被保险人从事任何潜水、滑水、跳伞、动力伞、滑翔翼、蹦极跳、搭乘或驾驶有固定航线的付费民用商业航空班机以外的飞行器具、攀岩、探险、武术比赛、摔跤比赛、特技表演、赛马、赛车等高风险运动;

 

(九)  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、酗酒或受酒精的影响、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或处方药物、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或有毒物质;

 

(十)  被保险人因妊娠(含异位妊娠)、流产、分娩(含难产)、避孕及节育(含绝育)手术、绝育后复通、药物过敏、食物中毒、椎间盘突出症、整容手术导致的伤害或因疾病而实施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。

 

发生上述第(一)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,本合同终止,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,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
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,本合同终止,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